香港中小企要追嘅恆常法定限期之中,周年申報表(NAR1)就係最常被遺漏嘅一張。原因係結構性嘅:NAR1 嘅到期日按公司成立週年計而非按曆年定日;限期短(42 日);不似利得稅有稅單提醒。公司註冊處單純假設你記得自己公司嘅成立日期,遲交費由第 43 日開始計。
本文係 NAR1 嘅獨立深入指南——佢係咩、42 日規則同點計時鐘、表格實際捕獲嘅資料、由 HK$105 升至 HK$3,480 嘅遲交費階梯、NAR1 唔可以取代嘅獨立變更通知申報,以及註冊處退回 NAR1 嘅常見錯誤。
NAR1 是甚麼,以及為何不是「稅」
NAR1 係香港公司每年向公司註冊處提交、根據《公司條例》(第 622 章)第 662 條而立嘅法定快照。佢捕獲:誰是董事、誰是公司秘書、註冊辦事處於何處、已發行股本嘅樣貌、誰是股東,並確認在案嘅登記資料仍然正確。
NAR1 提交予公司註冊處——並非稅務局。佢唔係稅單,唔產生稅務責任,同利得稅或 BIR56A 僱主報稅表毫無關係。兩個政府部門營運平行嘅申報制度,一位中小企老闆即使年年準時交利得稅,仍可能就 NAR1 嚴重逾期而不自知。反之,NAR1 合規亦不豁免任何稅務申報義務。
NAR1 最近嘅親戚係由稅務局處理嘅商業登記證(BR)續期——請參考BR 續期指南。NAR1 同 BR 續期都係每年一次,但日期唔同、表格唔同、提交予唔同部門。混淆兩者係中小企第二常見嘅合規漏洞,僅次於完全忘記 NAR1。
42 日規則 — 由何時開始計
對股本所限嘅香港私人公司——幾乎每間中小企嘅架構——NAR1 必須於成立週年後 42 日內提交予公司註冊處。時鐘由成立週年起計,而非由上年提交日,亦非按財政年度年結日。
實例:公司於 2023 年 3 月 15 日成立。第一份 NAR1 限期為 2024 年 3 月 15 日後 42 日內,即 2024 年 4 月 26 日前。第二份 NAR1 限期為 2025 年 3 月 15 日後 42 日內,即 2025 年 4 月 26 日前。每年同一個窗口由成立週年計起 42 日。
有兩個結構性微妙之處要留意。第一,第一份 NAR1 落於第二年,唔係第一年——2024 年 3 月成立嘅公司,2024 年內無需提交 NAR1,到 2025 年先要交。創辦人有時喺第一年驚慌提交,註冊處會以「未到期」退回。第二,42 日係曆日,包括週末同公眾假期——如 4 月 26 日係星期六,無延期。
公眾公司同擔保有限公司嘅時間規則不同——公眾公司 NAR1 限期係周年大會後 42 日內;擔保有限公司 NAR1 限期係成立週年後 42 日內,但收費不同。42 日規則係通用——改變嘅係 42 日由乜嘢觸發。
NAR1 包含的資料項目
以政府表格而言,NAR1 唔長,但資料分散於公司多處紀錄:
- 公司名稱及註冊編號。由註冊處 e-Registry 預填——核對而非重打。
- 註冊辦事處地址。必須係香港地址,必須能可靠收到官方來信。
- 公司類型及申報日期。由登記資料自動填寫。
- 所有董事資料。全名、住址、香港身份證/護照號碼、職位。包括年內入職或離職嘅董事——而年中變動本應以表格 ND2A 於變動 15 日內另行申報。NAR1 確認申報日期當日嘅情況;唔會追溯填補 ND2A 義務。
- 公司秘書資料。同董事資料一樣;必須係香港居民個人或香港公司(如為法團秘書,需有 TCSP 牌照)。
- 已發行股本。每類股份已發行數目、實繳股本、每股實繳金額。必須與股東名冊核對。
- 所有成員(股東)資料。姓名、地址、每類股份持有數、年內轉讓。股東部分係表格資料量最大嘅部分。
- 按揭及押記——已登記仍然有效之押記,連同其 CR1/CR2 申報之引用。
NAR1 捕獲申報日期當日嘅情況。42 日窗口係申報窗口,唔係快照窗口——快照係週年日期本身。週年至申報期間發生嘅變動,於相關變更通知表格另行申報,唔係追溯填於 NAR1 上。
遲交費階梯
私人公司 NAR1 標準提交費為 HK$105——金額不大,與表格一同繳付。遲交費階梯急升:
- 準時(42 日內):HK$105。
- 逾期超過 42 日但於 3 個月內:HK$870。
- 超過 3 個月但於 6 個月內:HK$1,740。
- 超過 6 個月但於 9 個月內:HK$2,610。
- 超過 9 個月:HK$3,480。
升幅係自動嘅——冇「我遲咗一個禮拜」嘅寬限。原本 4 月 26 日要交、實際 4 月 30 日先交,要繳全額 HK$870。
費用階梯係後果嘅一半。另一半係持續逾期嘅公司會累積第 622 章第 662(8) 條下嘅曝險——未提交 NAR1 屬公司及每位負責人士(董事或公司秘書)之刑事罪行,最高違約罰款 HK$50,000,外加每日繼續違規 HK$1,000。實務上,註冊處主要追收遲交費,刑事路徑通常保留予慣性不申報者,但法律曝險真實。
對持有多間公司嘅董事,最常見合規失敗係一系列公司同步走漏 NAR1。費用會疊加——5 間公司各遲超過 9 個月,單係費用就係 HK$17,400,而尚未計任何刑事程序。
變更通知申報 — 獨立但相關
NAR1 每年確認情況。年內變動有自身表格同自身限期:
- 表格 ND2A — 董事或秘書資料變更。變動後 15 日內提交。涵蓋委任、辭任、資料變更(地址、姓名)。
- 表格 NR1 — 註冊辦事處地址變更。變動後 15 日內提交。
- 表格 NSC1 — 股份配發申報。配發後 1 個月內提交。涵蓋新發行股份;股份轉讓本身於股東名冊紀錄並於下一份 NAR1 反映。
- 表格 NN1 — 非香港公司註冊。外國公司分支首次註冊。屬不同申報制度。
- 表格 NAC1 — 公司更名。特別決議後 15 日內提交。
模式:NAR1 係每年確認;逐項變更表格係即時通知。NAR1 不能取代逐項變更表格——以新董事資料提交 NAR1,唔會回填 11 個月前未提交嘅 ND2A。每張表獨立構成罪行,各有自身遲交費。
令 NAR1 被退回的常見錯誤
公司註冊處 e-Registry 入口會於接納前驗證 NAR1 提交,多數申報要嘛通過要嘛當日退回連附具體錯誤。常見退回原因:
- 股本對唔住數。NAR1 上嘅總已發行股份數,不等於名冊上所有成員所持股份之總和。通常意味年內有未紀錄嘅配發或轉讓。
- 年中離職董事仍列出。NAR1 列出嘅董事資料與較早 ND2A 申報相違,註冊處唔會接納。
- 公司秘書資格缺口。單一董事公司同時列為自身唯一秘書會觸發自動退回——第 622 章禁止此組合。
- 註冊辦事處地址未更新。如辦事處已搬遷但未提交 NR1,NAR1 上嘅新地址會與在案舊地址相違而被退回。
- 申報日期與週年日不符。申報必須以成立週年為日期;錯幾日會觸發軟退回,要求重新訂日重交。
入口亦會將早交嘅 NAR1 標示為「未到期」——首年創辦人有時會撞到,誤以為系統壞咗。
凌峰會計如何提供幫助
NAR1 係我哋公司秘書工作流程中追得最緊嘅限期,因為佢最常被遺漏。我哋嘅簿記及會計服務同公司秘書夥伴一齊,為每位客戶追蹤成立週年、提前 60 日準備 NAR1,並於提交前對住公司實際紀錄核對股本同股東資料——喺表格離開辦公室前已捕捉最常見退回原因。
如已逾期想做追補計劃,聯絡我們,或睇每公司劃一收費。應將 NAR1 納入恆常職責嘅公司秘書角色,請參考香港公司秘書服務指南;確立 NAR1 時間嘅成立步驟,請參考香港公司成立逐步指南;新公司首年圍繞 NAR1 嘅更廣會計設置檢查清單,請參考香港公司成立會計檢查清單。